【對話法】-話如其人,但真假莫測。 

背景個性會表現在對白內容中,什麼人講什麼話。例如: 

Ø  幹你娘,給我閃開! 

Ø  不好意思,可以麻煩你借我過一下嗎? 

說話的內容、語氣可以代表一部分的角色自我,所以為求真實,寫作書中總是會再三強調對白一定要如同真人說話般的真實,最好是光看對白就知道這是那個角色說的話。 

但如同真人會說謊一樣,對白也不能盡信,甚至可以說,小說中的對白往往都是騙人的,不足以表達角色的真性情。 

越是有利害關係的時候,角色的對白越是假(這往往也是戲劇中最好看的地方),反之,在無人的情況下,角色的自言自語,便幾乎能代表角色的真實心態 

【行為法】-觀行知人,但難知陰私。 

對比說話來說,用演的,不經意的行為騙人的程度較低
有句話說,人想傳遞的訊息,說話內容只佔了7%,剩下的93%是由語調與身體語言。
 

女朋友笑著罵了你一聲,跟鐵著臉說好話,哪個是真的在生氣呢?
對角色塑造來說,讓角色演給讀者看,對讀者才會有最高的說服力(比起說話),這方法在戲劇中也常見,鏡頭總是會拍些角色的「微表情」、「小動作」來表現角色的心態,而這些心態卻常常跟角色的說話內容相反
 

Ø  「那真是太好了!」藤木這樣說著,但手指卻不經意扯緊了衣角 

說的話我們會自然的客套虛假,但身體的小動作卻常常忘了遮掩,角色也是一樣。 

角色展露的行為在不同場合依舊會有真假程度之別,如果人在職場工作上總會客氣有禮,但回到家中才會真實發洩自我情緒。
所以你想讓角色藉由行為展現自我時,讓他在越沒有人知道的情況下進行,越能展露角色真正的性格。
 

【心聲法】-太過清楚也不是好事。 

如果說小說中真的有什麼管道能讓角色百分之百清楚地讓讀者了解心態想法,那就只有心聲了,這是最確定的人物展現方式,因為人很難對自己說謊。 

但也因為如此,要寫出角色心聲時反而要更謹慎,因為角色的思想太不明白跟太明白都不是件好事少了讓讀者猜測的朦朧感,故事的張力反而會減弱 

所以懂得製造緊張的小說家,便要懂得何時遮蔽訊息,何時又該透漏訊息 

雖然角色的心聲是幾乎騙不了人的,但有時也會運用讓角色搞不清楚自己真心的方法,來製造最後的驚奇
最常看到就是主角已經得到他夢寐以求的目標時(例如得到某人的愛),才赫然發現這不是他要的,瞬間看清自己的心思,轉而追求真正的目標。
 

【總結】 

在刻劃人物上最大的戲劇性功能來自於角色表裡的落差,最終的戲劇目的則是角色的真實(生動靈活)。 

故事是要看戲的,所以大抵上我們會用行為、對白來演繹角色,少用直述讓角色單調。而事蹟、象徵則是快速建立角色形象 

但在製造落差上,行為與對白恰好的不透明性反而讓角色與劇情更有彈性,而心聲、事蹟、象徵說服力較強,製造驚喜也格外有利 

當然這六種不同的角色塑造方法,並沒有一定說什麼情況就一定要用哪些方法,只是如果你知道這六項的分別,在平時閱讀小說時,你就能自然地叫出:「這是○○法!」並進而去體會作者用這方法的目的,與之後的戲劇效果。 

畢竟,理論是死的,寫法是活的。洛克舉出這六種不同效果的人物刻畫法,希望對你在塑造人物、編劇情時有些幫助,能在適當的時候安排這些方法,發揮它們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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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堂故事大課
寫作教學【寫作教學】塑造人物的6種方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