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直接精要說明,一本小說的創作流程,更精確的說,是一本小說從靈感到完成的六個過程。

這六個過程就是:靈感、摘要、大綱、幕綱、撰寫、修稿
簡略來說,這六項就是一個從無到有的過程
靈感:將你想寫的題材、你腦中的畫面,抽絲剝繭,化作文字記錄。
摘要:將你的靈感延伸擴大之後,創作成一個故事的雛形。
大綱:將摘要擴寫,變成結構完整、真正的故事。
幕綱:將故事拆分成幕,也就是小說的藍圖。
撰寫:依據你的幕綱,由藍圖一字一句完成小說。
修稿:重新檢視你的小說,改寫它,讓它更好。

前三的步驟是在「創作故事」,將靈感變成故事;後三個步驟是在「製作小說」,將故事變成小說。
有人是有靈感可是故事生不出來,那你需要看看前三個步驟;有人則是腦中有一個故事了,可是動筆寫的時候卻卡東卡西,諸事不順,寫完之後也覺得哪裡怪怪的,那應該就是後三個步驟沒有做好。

我一一分述這六項。

1.        靈感

會出現靈感,有人是有一個想寫的『題材』,例如:「我想寫一個黑社會的故事。」「我想寫一個魔法師的故事。」「我想寫一個烤麵包的故事。」「我想寫一個教育改革的故事。」
有人則是有一個想寫的『畫面』,例如:「一個吸血鬼為了保護人類而死。」「一個自閉症患者奮力衝過馬拉松終點線。」「一個貧困的母親為了小孩出賣身體。」
想像力就是這麼有趣,當你有一個題材,或是有一個畫面,你會不斷接連衍生更多可能、更多畫面、更多情節。
這時候你會覺得自己可以馬上坐下來大寫特寫,一週之內完成這本書。但事實上是,你通常坐下寫不到十分鐘,就開始覺得累了、無聊了。這都是很正常的事。

光靠題材、畫面,是無法完成一本書的。

       它甚至連故事都稱不上,頂多算是個有意思的設定、有感覺的畫面。

這時候如果你放棄不寫了,你的靈感、創意與熱情都將胎死腹中,這時候你該做的事,就是將你的靈感好好記下來,運用自問自答的方式,刺激一下大腦。

不管你是產生題材還是畫面,請都先問自己這五個問題。

A.       你為什麼想寫這個故事?你感興趣的點是?

B.        依據題材、畫面、其他項的回答,故事可能需要哪些情節

C.        依據題材、畫面、其他項的回答,故事可能需要哪些人物

D.       依據題材、畫面、其他項的回答,故事可能需要哪些設定、規則

E.        依據題材、畫面、其他項的回答,故事可能會在哪個背景

洛克用實例來說明,如果我想寫黑社會的題材、我看到一個黑社會開槍殺死自己朋友的畫面。那我可以一一回答自己。

A.       我覺得黑社會刀口舔血的生活有很多恩怨糾葛,我想寫出黑社會的外在鬥爭跟內心矛盾,那種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悲哀。

B.        我想要出現的「情節」有:

一、黑社會被迫殺死自己的好兄弟。

二、自己大哥侵犯自己女朋友。

三、警察說,你再犯案就要被關二十年。

四、就算他想改邪歸正,警察還一直找他麻煩。

五、爸媽因為對自己混黑社會不諒解而抑鬱而終。

C.        為了上面的情節,我可能需要:黑社會的主角、女友、好兄弟、老大、好警察、壞警察、父母……等。

D.       為了滿足情節與人物,我覺得設定主角是個被關了很久,剛被假釋的人,一旦他再次犯案,他的刑期會更加重。所以他一邊承受出獄的迷惘、過去背景的誘惑、外界的既定印象。讓他想改邪歸正卻困難重重。

E.        背景應該是在現代社會(出獄時),與十年之前的社會(入獄時),讓他感受他被關了十年後,與外界的格格不入,故事應該發生在龍蛇混雜的都市黑暗角落。

這方法的的目的就是刺激可能性,你先把所有可能的聯想、創意都記下來。而且「可以反覆補答」,你寫完「設定」之後,你覺得人物應該再多加一些,你可以再寫上去。你突然又想到一些情節,你也可以隨時再補上。
就在這樣一來一回、一問一答中,你的故事的雛形已經出來了,你大該會知道你的故事將如何發展。
這時候,有兩個重要的東西可能還藏在虛無中,那就是「主題」與「結局」。這時也不用急著為這兩項下定論,我們最晚可以推遲至「大綱」再決定這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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