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連鎖-讓讀者覺得故事有在進行

我們寫故事,主題是藏著的;但是筆下的角色目標是明顯的

沒有目標,讀者就像在海裡抓不到東西,很快就沉沒了。
但是只有一個遠大的目標,讀者可能等不到角色達成很快就睡著了,所以我們在大目標下,還要有許多的小目標,角色必須不斷的達成,才能讓讀者感覺故事有在進行。

而不是像看在電影的時候,演了二十分鐘還不知道到底在幹嘛,自然觀眾會大打哈欠。一部精彩的好萊塢商業片,往往每三分鐘就一個小爆點,每十分鐘就一個大爆點,完全不給觀眾精神渙散的機會。
大目標下的小目標,就是讓讀者保持清醒的小爆點。

But!光是讓目標不斷產生、不斷延續是不夠的,還要各目標息息相關。這就是多數寫作書都會提到的──因果。

「因果」是事情的發生邏輯,而「連鎖」就是環環相扣的「因果」

因為A發生,所以B緊接著發生了。因為B發生了,所以C也連帶發生了。
一切都是因為上一個的事件導致這一個結果,這個結果又將引發下一個事件,就像骨牌一樣,一個推倒一個。

別讓讀者失焦,別把他的浮木抽走,讓他有東西抓著。讓他在故事的大海中從一個浮木換到另一個浮木,有所關連,一次比一次大,讓他覺得自己正在獲救的路上,保持刺激、保持新鮮。

所以我們在設定劇情時,不要把主角遭遇的事件當成單一個體來看(也就是在切分階段目標時,小心別讓劇情支離破碎),要讓一切都有關聯,讓讀者覺得劇情確實在推動,不斷朝著主角的目標邁進,一步步揭開謎底,保持進度感,這種期待看到結果的感覺,會讓讀者熬著夜把書看完。

事件在劇情上緊接著有影響的叫做「連鎖」暫時沒影響可是最後卻產生影響就是「伏筆」;萬一當下沒影響、之後也沒影響,那這段事件就是「贅戲」。

除了讓讀者載浮載沉之外,當然也別讓他上岸。上岸就是指讀者沒有想知道事件、不在乎未知事件的結果。

這就是多數寫作書都會提到的──懸念。

三、懸念-保持讀者的好奇心

懸念已經是一個被說到爛的小說創作原則,有太多小說創作名言與它有關:
有人說:「好的小說都是一個謎。」也有人說:「小說的開頭是問號。」
就連洛克的文章中也三番兩次的提到「懸念」,足見它對小說創作的重要。

你故事寫到一半,好像所有事情都交代完了,讀者就了無牽掛的離開了
或者讀者知道你的主角想幹嘛,但是他們不關心結果,這也等同失去了懸念

第二種情況比第一種情況難處理多了,第一種情況我們只要下懸念就好了,但是第二種情況卻是讀者根本不在乎你的懸念,第二種情況可能是故事設定上的問題、角色塑造不成功、主題太詭異、劇情不刺激、筆調不合胃口,這些都可以另闢專文討論,所以我們先解決第一種情況──缺乏懸念。

最理想的狀態,第一句就要勾起懸念。但是回過頭來說,什麼是懸念?實際上懸念大致分成三種:

1.        事情已發生但是真相未明。讀者好奇的是:真相是什麼?

2.        事情未發生但是情況詭異。讀者好奇的是:接下來會怎樣?

3.        事情將發生但是過程曲折。讀者好奇的是:會不會有意外?

第一種最常見的就是偵探推理小說,常常用一個神祕的事件做為開端,主角與讀者再一步步找出真相。

第二種最常見的就是冒險小說、恐怖小說或是之前很火的盜墓小說,主角帶領讀者進入一個非凡的環境,面對接踵而來的驚奇現象。

第三種則是好萊塢常用的框架故事,一開始就預示故事的結果或高潮,再一步步帶領讀者了解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最後將故事與開頭的預示做結合,在一開始就知道結果的前提下,這種手法反而可以製造驚奇意外,甚至誤導讀者。

一旦懸念種下,衝突與矛盾夠大(生理或心理的死亡),讀者便會好奇接下來的發展、事情的真相。
但是我們必須記著懸念一旦下了就必須有所揭曉,而且不能故弄玄虛。
如果只是個小瑣事卻搞得跟生死相關一樣,多用幾次讀者就會看穿。
種了懸念卻沒有結果也會讓讀者痛罵劇情交代不清,這兩個都是畫虎不成反類犬的事,必須小心別誤犯。

之前提到因果與連鎖,懸念就是一種因果,主角想完成但是尚未能完成的事就是懸念,除了讓故事充滿一個又一個的懸念之外,也別忘了讓故事保持一個特大的主懸念,讓讀者天天殷殷期盼它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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