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網路賺錢已經不是什麼不可告人的事,你沒看社群「靠北部落客」每天這麼多人上去靠北嗎?因為靠個人影響力在網路賺錢已經常見到可以組個工會了。

既然這比寫作賺錢還廣為被人接受,那我們就直攻重點。

網路紅人(含FB紅人、部落客、Youtuber等)是靠網友拱起來的,那挾著名氣變成資方的合作者,反過來對網友進行推銷廣告行為。

這聽起來好像有點壞壞的味道,也是純情網友們最不能接受的部分。

但敢問一句,如果網路紅人身上(其網路根據地)沒有你想看的東西,你還會去看嗎?肯定不會。

不管是正妹照、資源下載、教學、小說、插圖……等,一定有什麼原因讓你想看吧?可能他的小說很好看、可能他的插圖超爆笑、可能他的教學簡單易懂,也可能只因為她愛裸露。

不管如何,紅人之所以能紅,表示他讓很多人對他引起興趣,並關注追蹤

他用他的能力為廣大網友提供幫助、滿足需求,從中獲得利潤,有錯嗎?哪一家公司、餐廳、商店不是這樣做的?每一家都是啊!這是正當的商業行為啊!

一家餐廳剛開幕常會有優惠活動、免費試吃,但你會在人家取消優惠之後就去人家店大吵大鬧,堅持要吃免費的嗎?不會吧!

所以為什麼網路紅人的業配你要有意見呢?就像餐廳收回優惠之後你可以選擇不吃;網路紅人有業配你也可以選擇不看。這真的超級公平。

有人的網站超多業配,我很不爽,但我還是會看。為什麼?因為他的文章就真的寫得超級好,我有什麼辦法,忍著廣告狂跑我也是照樣看完,明知是業配還是被他的哏逗笑了,人家就是強啊!

要是你覺得某些人只是靠裸露紅的,本身是個大腦殘,憑什麼置入業配文賺錢?這時候角力就開始了。

如果他的業配讓你反感,你決定取消關注追蹤,好!你贏了。
但如果你明知這是業配,但你還是很想看他的○,那抱歉,他贏了。

如果他置入業配,人氣沒有下跌,反而還上升。
那你不得不配服他是有點本事的(或者這世界太多色胚了)。

你不喜歡他的作法,你可以離開。
如果很多人選擇離開,人氣下跌,他會自己嘗到苦果。這就是自由市場,個體自主。

有很多網友享受到服務,卻沒有意識到一個重點。插圖、好文與裸照是不會憑空出現的,全都是紅人一步一腳印完成的(雖然有些不費什麼工夫)。你又有什麼資格抗議別人的努力不可以獲利呢?

他們甚至可以理直氣壯地說:「我們賺錢是為了給你們更好的服務啊!」

就像「刺蝟原則」裡說的,如果你從事的行為是沒有收入的,這行為必定難以持久,且不會進步。

賺到了錢,我可以讓我的網站更好、我可以讓我的發文品質更高、我發布的頻率也可能變多。

我寫好文,賺到錢,讓文更好。
這就是一個正循環。作者有更好的發揮,讀者有更多的作品欣賞。

我寫好文,沒賺錢,無力再寫。
這就是一個雙輸的結果。網友看不到更多滿足他們需求的文章,作者也放棄自己的熱情與長才。

網路紅人如果有點腦袋就應該知道:將收入再投入事業,將其提升才是長遠之道。如果他賺了錢,不思進步,那遲早會被其他積極的紅人超越,粉絲也會轉移,自蒙其害。

如果你是網友,那就讓市場說話吧,有其他人要看你也擋不了;廣告商覺得有效果,你又何必介意他的廣告費想怎麼花。

紅人怎麼運用他的影響力,民意會自然做出反應。

如果你是網路紅人,你實在無須介懷,靠自己的影響力賺錢並沒有錯,影響力的相依是「誠信度」,如果你每次都指鹿為馬、顛倒黑白,你的網友自然就不會再相信你。如果你欺騙造假,網友通常熱血又聰明,總能抓到你做假的結果,並且散布給更多人知道。

你終將自食惡果,成為人人靠北的對象。

相反地,如果你愛惜羽毛,不輕易損害自己辛苦得來的支持者,你一定也會慎選你靠網路賺錢的方式。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你取之有道,現在大家對業配都很寬容了。但你欺騙做假,網友一定也會把你從王位上趕下來。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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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堂故事大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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