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用文字呈現就是「小說」;
用繪畫呈現就是「動漫」;
用真人表演與鏡頭拍攝呈現就是「影視劇」;
用真人現場表演就是「舞台劇」。

在上述作品的製作過程中,免不了要有個「藍圖&路線圖」之類的步驟順序具體指引。

對「小說」來說,這工具就是「幕綱」。
對「動漫」來說,這工具就是「分鏡圖」。
對「戲劇」來說,這工具就是「劇本」。

事實上,「動漫分鏡圖」的前身,最簡潔呈現故事的方式,依然是用文字寫成的「劇本」。

在此,我們就要探討「小說與劇本」的「區別與轉換」
洛克就先從「三個面向」說明兩者的「區別」

1.        【本質上】

從我的前言來看,「小說」的「對等產物」應該是「戲劇」,而不是「劇本」。
小說是個「成品」,但劇本卻是為了產成「戲劇」的過渡工具

我們可以想作,「小說」是用文字在呈現「故事」,但「劇本」卻是用文字在呈現「戲劇」。而戲劇是遠遠比故事有更多的具體考量與限制。

說得明白點,劇本就是「戲劇的操作手冊」,寫的是對畫面的指示,哪位角色要在何時、在何地、做什麼、說什麼。
所以這「操作手冊」往往還要搭配分鏡表、鏡位表、場景道具需求表……等等超多工具,才能完成它最後的成品──「戲劇」。

兩者本質差異很大,但只因為兩者都是用「文字」表達,而最深的核心都是「講故事」,所以兩者才會常常被相提並論。

而創作者在撰寫時,心中的存念則是:
小說是用「文字」說故事(當然文字也要有畫面感),想的可以是角色的觀點、感受,可以寫下些許的「說明旁白」輔助故事進行,較為直覺

但在創作劇本時,腦中需要思索的卻是一個又一個「具體的畫面」,畫面的移動、畫中人的動作,並將之流暢連貫。這就是畫面與分鏡的概念。像是:小說裡可以說「多年以後」,但在劇本裡,這個多年以後,就是下一個鏡頭了。

將故事想成畫面(視野、動作),將畫面想成場景(地點、日夜),將場景想成鏡頭(遠近、拍攝時長)。然後用文字記錄成操作手冊──這就是劇本

2.        【表現手法上】

小說與劇本的表現差異,我列舉了三大三小的特點

三大特點:小說可以直接寫出感受、小說可以直接寫出過去、小說可以直接寫出說明。但劇本要靠角色的演出、或是畫外音(心聲、旁白)。

三小特點:劇本只靠動作表現感受、劇本的對白要少、劇本難以表達抽象意涵。這三點都是與小說相較之下的特點。

【大特點之一:小說可以直接寫出感受】

小說除了寫畫面外,還可以寫抒情文句、抽象修辭和角色內心描述。
但寫劇本時,你只需要忠實地記錄畫面,不用說明情緒、不用過多形容

小說(用文字直接講內心感受):
手中殘存的溫度慢慢滲回我的身子一點點擴散,這是愛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今生都在等待著這一刻,時間宛如靜止了。

劇本(用動作傳達感受):
△垂著的右手微微握緊掌心。
△A臉上迷惘的表情,漸漸透出愉悅。
△A靜止不動,鏡頭由臉部特寫慢慢拉遠至大遠景。

【大特點之二:小說可以直接寫出過去】

小說還可以直接寫出過去的事。劇本只能用演的,靠「表情、對白或動作」等「畫面」傳達。再不然便只能依靠角色心聲、旁白。(類戲劇便是大量使用旁白代替演出的作品)

小說(用文字直接講過去的事):
洛克一想到早上媽媽才剛叮嚀過不准考零分,自己竟然馬上就拿到一張零分考卷,不由得害怕了起來。

劇本一(用心聲講過去的事):
△洛克拿到考券,瞪大眼看著,吃驚貌。
△考卷上用紅筆畫了一個明顯的零。
△洛克露出害怕的表情。
洛克心聲:「死定了啦,我媽早上才罵過我欸!」。

劇本二(用插入畫面講過去的事)::
△洛克拿到考券,瞪大眼看著,吃驚貌。
△考卷上用紅筆畫了一個明顯的零。
△插入畫面,媽媽拿著考卷大發雷霆。
△洛克露出害怕的表情。

【大特點之三:小說可以直接寫出說明】

小說(用文字直接說明):
洛克背著他的新包包準備出門上學,這是Nike出的全球限量款,台灣只有進五個。

劇本一(用心聲講過去的事):
△洛克開心地背起包包。
洛克心聲:「這個Nike全球限量包,台灣只有五個耶!同學一定會很羨慕我!」。

劇本二(用動作講過去的事)::
△洛克開心地背起包包。
△打開門遇到媽媽。
媽媽:「這個Nike全球限量包,台灣不是只有五個嗎?你要揹去學校喔!」。

以上三大特點「感受、過去、說明」的表現差異,是我認為比較沒爭議的地方。
但另外的三小特點,卻是我比較不認同的

【小特點之一:劇本只靠動作表現感受,所以更細膩。】

以上論調常被引述為「劇本比小說更難寫之處」,但小說其實也可以故意不寫出感受,只靠動作畫面傳達。

小說(只寫動作、不寫感受):
胖虎痛打大雄之後揚長而去,大雄只是兩眼直瞪著他的背影,拳頭慢慢握緊,直到發紅。

【小特點之二:劇本對白要少,充斥大量對話會讓畫面死板。】

小說必須依賴大量的對白,對白少而敘述多的小說,通常會顯得沉悶。這點你可以自己找一些比較嚴肅的文學自己感受一下。

「對白少」對劇本來說卻普遍被認為是好事,寫劇本有一個訣竅是說:「能用演的就別用說的,有畫面就讓觀眾自己看跟感受。」
這點我覺得見仁見智,劇本的重點應該是「畫面有沒有情節」,畫面有情節與對話多寡並不衝突,「話少」與「戲好」並沒有等號。我們最多提醒自己在寫劇本時不要光說不演,最少也要「說與演並行」。

「說」容易沉悶,「演」較為生動。
這點其實對小說也是一樣的,小說的演說轉換也是一門重要的技巧
<延伸閱讀:小說的說
小說的
【小特點之三:劇本要具體畫面,無法像小說一樣營造抽象意象。】

事實上,許多經典電影中也有靠畫面營造抽象意象的例子,端看導演的表現手法罷了。

像是電影《色戒》中易先生對著太太說謊的一幕,畫面上只有易太太和易先生的背面,但房間角落的一面鏡子卻恰巧照出了易先生的正面。
形成了極具意象的一幕,兩個易先生,一正一背,而他正在壓抑地說著謊

好的編導也能靠畫面表達出動作上、對白上沒有傳達的潛在意義。甚至在一些前衛的藝術電影,畫面的抽象程度常常更不輸給小說。

3.        【具體限制上】

最後兩者撰寫的限制上,劇本必須加註「場景」、「日/夜景」,比較詳細的還會寫上「鏡頭拍攝時間」、「鏡頭類型」。更甚者連「道具」都會加註。

詳細程度端看導演要求,畢竟你設計了藍圖,執行者卻是他,他自己很多想法,可能也不管劇本怎麼指示。他自己很嚴謹,可能便會要求詳細具體一點。

雖然小說也可以適時形容說明角色所在的背景、時間,但直接省略也是常有的事。在文句描寫技巧上也可以大概比擬「鏡頭拍攝時間」、「鏡頭類型」的效果,但總是不比劇本來得肯定具體。
由此看來,小說的確是比較隨心所欲的作品,畢竟是獨力完成,又較無現實製作的考量。(但要考量的東西卻又不一樣了)

【兩者轉換】

區別與轉換是一體兩面的,剛剛舉了這麼多兩者差異之處,聰明的你一定有點感應了。洛克就再收斂一下重點:

Ø  劇本是具體的操作手冊。

Ø  劇本要用畫面、動作演出故事。

Ø  劇本有執行上的限制。

小說要改成劇本,先不論編劇者說故事的功力
基本上第一要考慮的就是將連貫的故事「分場」;
第二要考慮的就是作品長度(刪減或增寫劇情);
第三便是執行的可能性。

至於戲劇的結構、節奏、劇情取捨,或是將小說中的「感受、形容、對話、抽象」改寫成「情節、畫面、動作」,這就要看編劇者的故事功力與市場經驗了。

反之劇本要改成小說,則是逆向的過程
小說當然一樣要考慮結構、節奏、劇情取捨,但零碎且死板的「情節、畫面、動作」場景指引,便要靠作者發揮想像與文筆,將其用「感受、形容、對話、抽象」串連成一個流暢的故事

儘管知道改編的要領,但當編劇跟當小說家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專業各需要其經驗與知識。所以兩種作品之間改得不如人意的情況才會那麼時有所聞。

【後話】

這篇文章是為了網友「Coco Liu」所寫。感謝他的提問讓我有機會將這方面的想法做一個自我整理、溫故而知新。
劇本學,國內有劇場系、電影系,都比我專業,但洛克是以小說作者的觀點切入探討,希望有解答到你的問題。

我看過好幾本電影編劇書,但我比較著重在編故事的技巧上、戲劇結構上,對劇本寫作技巧其實涉獵不深,只曾參加過一個微電影劇本比賽,且誤打誤撞得了佳作。先不論我的狗屎運,至少可證,掌握以上幾點差異與要訣,小說與劇本的確有相通觀念──也就是說故事的訣竅。

很感謝你對洛克的支持,希望你能常來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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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堂故事大課
寫作教學【寫作教學】從3面向談小說與劇本的區別與轉換